关于我

缓更

 
 

[叶蓝]晨光熹微。

> 灵感来自一个伤心的梦境。我偏要HE。


  ×

  

  极其阴暗的天色。

  

  窗外的云层厚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层层乌云仿佛沉沉的棉絮压在白色的云朵之上,偶有光透过云层泻下来,但整片天几乎被遮得严严实实的,灰蒙蒙一片。

  

  一副风雨俱来的架势,快一天了,都没点动静。

  

  许博远抱着一箱工作相关的东西正穿过蓝雨大楼走廊的落地窗,看到这一幕时,暂时停下来歇了歇,放松一下眼睛,慢慢放空发呆了不知多久,反应过来得回办公室了,这才把刚才放在地上的那箱东西重新又搬起来,迈步到电梯前。

  

  电梯是从下层上来的。

  

  他按下按键后,耐心地在电梯门口等待着,小声地哼着偶像黄少天最新代言产品的广告BGM。

  

  到了。

  

  见到电梯里出来的两人,他愣了一愣,忙打着招呼:“喻队好!”然后让开身子让喻文州和叶修先出电梯,自己再进去,再对那两人点头示个意就乘电梯下去了。

  

  叶修也没对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工作人员有过多的关注,他这一趟是来和喻文州商量兴欣和蓝雨的友谊赛相关事宜的。也没多说废话,两个人就进了会议室开始抓紧时间商量。

  

  是本人啊。

  

  许博远回办公室的过程中心中反复感叹着。

  

  也不是没有想过要不要去打个招呼,倒不是担心这尊大神不记得他之类的尴尬,是觉得就算开口了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他们之间,除了网游里、公会里的事之外,还能有什么联系?

  

  他也曾动过和大神多多接触的念头,但想一想,也没必要那么刻意,在自己的领域里做好自己的事才是最本质而正确的,能不能成为朋友这都是需要缘分的。

  

  今天他不用上夜班,可以下班了。跟几个熟悉的朋友挥手告别,又跟梁易春那边知会了,用手扯了扯双肩包的背带,往电梯走。

  

  电梯。

  

  又是电梯。

  

  上午运气好碰到了他和喻队,这次恐怕……

  

  他的眼神在电梯门开启时微微僵直了,再迅速平定下来冲叶修点头示意了一下,走进电梯门,站在叶修对角线的位置。

  

  叶修看起来也没对他有多留意,自顾自地叼着一根烟,没点燃,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嘴角有一个似笑非笑的微扬的弧度,像是在沉思什么事情。

  

  ——“你是漂泊在汪洋中的岛屿,仿佛触手可及,又只能遥遥相望,欲渡无舟楫。”

  

  诶?奇怪,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这种话?肉麻死了,你许哥妥妥的直男好吗。许博远在内心嗤笑了一下自己,庆幸对方没有发觉他的打量,收回了目光,目不转睛地盯着电梯显示的楼层。

  

  3。

  

  2。

  

  1。

  

  叮咚。

  

  快走到大门的时候,他放慢了脚步,打算目送叶修的身影远去。

  

  再见,叶神。他在心底说。

  

  “蓝桥!你忘东西了!”听到熟悉的声音喊自己,许博远不自觉转过了头,看到是笔言飞手上拿着他落在办公桌上的水杯,伸手接过的时候笑着笑了句谢,又随便跟对方侃了几句,这才回过头来。

  

  原本以为走了的人却还没走。

  

  乌云尽数散去,刺目金黄的日光急不可耐地从天际泻下来。

  

  叶修瘦长的身形被西沉的昏黄日光勾勒出一个完美的轮廓,他退役后不再没日没夜泡在电脑前,前些年生出现在镜头里的脸上的虚胖几乎都消去了,人模人样的,外表很有欺骗性。

  

  “哦,蓝桥春雪?”

  

  “蓝河?”

  

  许博远咽了一口口水,往后退了一步。

  

  我可是一点都没有做好,被你认出来的准备啊。

  

  “我说,叶神,叶修!”捆着围裙的青年甚至没有放下铲子,皱着眉在厨房里扯着嗓子喊,即刻就有“哎哎”的应声从客厅传了过来,“你过来把菜端出去,再拿一下餐具,我手头没空。”

  

  “就来。”叶修忙道,叼着根没点燃的烟从客厅晃过来。

  

  让叶秋大神端菜拿筷子,我这也是没谁了。

  

  可是,谁让这位大神丝毫没有偶像包袱,从来不挑衣服穿,常常挂着黑眼圈胡子拉碴地打哈欠,这些都导致,他们越来越熟了以后,许博远完全撤下了对三连四冠外加豪华世界冠军的叶秋大神的所有神化的滤镜——叶修也是个凡人啊,他想。

  

  “你这次住多久回去?”

  

  “我这才来,就赶我了?”

  

  “行,我要赶你,赶你的人才不会让你吃吃喝喝,把碗放下!”

  

  “……真那么残忍?”

  

  “……我输了。”

  

  许博远顶着叶修委屈的眼神无奈地垂下头,在用筷子敲他头和敲手之间纠结了一下,最后拿筷子的另一端轻轻敲了下叶修的肩膀。

  

  叶修抬头看他一眼,吃饭的动作倒没停下。

  

  “敲坏了赔不起你的手。”他扯了围裙,坐在方桌的另一端开始吃饭。

  

  叶修笑了,桌下的脚不安分地碰了碰他的:“哪儿能啊,没那么娇贵。”

  

  初次见面时,在蓝雨俱乐部门口,叶修把他认了出来,他也一咬牙果断承认了自己是蓝河,还仗义地说可以当地陪,可以带叶修去品尝一些G市有名的美食、转转地方。

  

  叶修当即点头,一口答应了。许博远还担心会不会打扰到他,叶修摆摆手说不会,又托许博远打了个电话给喻文州,拿过来说自己有熟人陪,不用担心了。

  

  “我是你的……熟人?”

  

  “蓝河,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也‘同甘共苦’了,不是吗?”

  

  “……你真会说。”

  

  叶修这个人也奇怪,荣耀教科书,三连四冠加冕的男人,却对生活一点不讲究。吃什么都说还行,也不挑穿,除了上游戏的时候全神贯注像是变了一个人之外,其他时候常常带着对一切都漫不经心的笑容,唯一不变的,大概只有烟不离手这一点吧。

  

  叶修走之前他请叶修到自己家里吃了一顿。

  

  大学毕业后他就搬出来住了,暂时住的是搬到国外的亲戚租给自己的房子,平时自己在家也做饭,所以不像一般的宅男那样对厨房闻之生惧。

  

  只是几个很简单的菜而已。

  

  叶修开始吃的时候叹了口气,之后慢慢静静地吃了好久,全程一声不吭,最后磕下筷子的时候对他笑笑:“谢谢。对不起,刚才突然有点想家了。”

  

  是说他做的菜有一种家的味道的意思吗?许博远歪着头想,想半天也没想明白,也不好意思问。不想了,不想了。于是他开口:“没事,你吃得惯就好。”

  

  吃完。叶修想帮忙收拾碗筷,许博远忙推拒,这可是联盟最值钱的一双手呢,而且还那么漂亮,怎么看也不适合干这些事。

  

  叶修笑了笑:“我是个普通人。”

  

  最后他帮忙收拾了桌子和碗筷,许博远坚决不让他洗碗,他也不想过多冒犯。

  

  街上的路灯骤然全都亮了,灯火辉煌,暖融融的。

  

  五光十色的灯花都绽开来,为暗夜增添色彩,为行人指明道路。

  

  这是他们那次一起去机场的途中所看到的风景。

  

  叶修进安检之前又说了一次谢谢,然后说有机会再见。

  

  许博远伤感了一小下,把这几天一直没机会拿出来的签名板掏了出来:“走之前大神你给我签个名吧。”

  

  ——别客气,我们还会见的。

  

  叶修一边签名一边说了这句。

  

  果然他们之后又见了好多次。

  

  多到,他都恍惚觉得自己和叶修好像真跟二笔他们开玩笑说的那样,gay里gay气的。

  

  ——不然叶神怎么总往G市跑,你怎么逮着假就去H市,你看见他脸红什么,你们怎么感情好到勾肩搭背不够,还拉拉小手?

  

  ——这么恩爱怎么不去结婚?

  

  这是他们笑谈的。

  

  我好像没有和叶神做过那些让人误会的事吧,只是他来的时候我接待一下他,去H市也是因为同学在那边举办婚礼顺路去的,恩爱更是无中生有。

  

  这些人,就是想搞事情。

  

  他这么下了结论。

  

  夏天要过完了。

  

  蝉在生命的尽头鸣叫。

  

  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世界从一片混沌中慢慢变得清晰。

  

  眼前是个流光溢彩、庄严又豪华的酒店大厅,也是有个人的婚礼酒宴现场。

  

  许博远木木地穿着一身相当正式的西服,在大厅门口婚纱照的立牌处伫立,脑中寻不见任何前后相关联的记忆,甚至看不见照片上新娘子的脸,只能看见那张过分熟悉的脸和“叶修”两个大字,但仅仅这样就一阵耳鸣震耳发聩。

  

  我这是怎么了?

  

  身边站着的人们对于婚礼的两个主角的讨论之声不绝于耳,溢美之词洋洋洒洒。

  

  在一波一波的心痛过后,他突然记起来很多。

  

  比如,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其实就惦记上了叶修。当地陪也是想多接近自己喜欢的人,给他做饭也只是想对他好,不需要叶修回报什么。他是个自信积极的人,但对于喜欢上的是同性这件事还是颇有些踌躇,因为无法得知对方的想法,也就先将自己的感情锁了起来,尽所能尽之力。再后来,他们互相通晓了心意、水到渠成,在彼此的一众好友面前出了柜。

  

  不是朋友,更不要作什么朋友。

  

  他知道自己认定一件事就不会改变的顽固,叶修的专注程度与他相较也不遑相让。

  

  他不相信,累积了那么久的幸福会化为泡影。

  

  他也不信,他们当中的任何人会是先放手的那个人。

  

  如果这是梦境,就让我把它撕碎吧。

  

  “等一下。”

  

  那双新人的婚礼流程进行到在台上的叶修要给新娘戴上戒指时,许博远挺直了腰杆,在整个酒店的人的注视下疾走过去用身子隔开他们,定定地看向叶修,眼里没有台下的众人,只映出叶修微微蹙起眉的不解的神情。

  

  你是我的叶修吗?

  

  也许你还记不起,但是没关系。

  

  不用得到全世界祝福,只要我还记得你我的事,我就不会轻易认输。

  

  爱你,从不是我的一腔孤勇。

  

  他张开双臂大大地拥抱住叶修,像记忆里每一次他们的拥抱一样。

  

  顷刻间世界像镜子一样破碎,整个坍塌掉。

  

  水月镜花,倾覆的世界那端,是你。

  

  你一定会在那边等我。

  

  许博远睁开眼的时候,床头叶修正紧张地看着他。这人难得这幅样子,都把他逗笑了。他想说话,又觉得嗓子格外干涩、甚至有些哽咽,于是指了指自己的嗓子,叶修立马递了杯温水给他。

  

  “你快吓死我了,怎么叫都叫不醒,还一直在哭。”叶修惊魂未定,苦笑着抚了抚他的脸,“做什么噩梦了?”

  

  “梦见你了。”

  

  “我做什么了……”叶修扶额。

  

  “没事,梦见了些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嗯,都过去了。”

  

  叶修抚慰般地轻拍着他的背,柔声说道。

  

  许博远回抱住他,深深吸了口气,借由他的体温将自己从真实得可怕的梦境里拖出来。

  

  这里是真实。

  

  在这里的,是我的你。

  

  以前的事,应该从何说起呢?

  

  梦境中被篡改和扭曲的记忆也藏着蛛丝马迹。

  

  初见时终于从线上的数次纠结中解脱出来并且确认,他确实是喜欢这个人的,真真切切的感情摆在面前,容不得他不认。

  

  第二次见面时,他从杭城的火车上下车,做贼似的找到兴欣网吧,恰好碰见叶修来网吧找老板娘,挑着眉对他笑:“来卧底的?”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数不清见了多少次。

  

  那次逛着灯会的时候,在人群里,叶修突然握住了他的手。

  

  是不是天空今天没有月亮,星星也只有少得可怜的几颗,所以你看不清路,才拉我手的?他傻住了,不过脑子地发问,“叶神,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修低下头笑,人多得把他们挤到一起,两个人肩膀时不时挨挨碰碰的。

  

  走到河堤的时候,叶修拉着脑子还在当机状态的他在河边的椅子坐下。

  

  “我什么意思,你不明白?”

  

  无风无月有何惧,他的身边有浩瀚星海。

  

  “我会当真的?”

  

  “当然。”

  

  他摸索着叶修的手,紧紧握住了,眼睛却是都不往叶修脸上看,只有通红的耳根出卖了他。

  

  后来他在他们回去的路上偷偷瞟了一眼,叶修的耳朵好像,也有点红。

  

  不知为何心理平衡了许多。

  

  “上个月去叶秋婚礼上穿那身西服哪儿去了,奇怪,”叶修自言自语了几句,蹲在地上翻找着衣柜,“蓝,看见我那套西服了吗?”

  

  “你就那一套西服!才送去洗,转头就忘了。”许博远提着袋收拾好的垃圾探头过来回答了,又招呼着叶修,“一会儿没事儿把这些垃圾拿下去扔了,今天得空,咱们好好收拾收拾家里。”

  

  “Yes,蓝Sir!”叶修笑,回了个不太标准的礼。

  

  房子90㎡上下,在H市,不大不小,两个人,温馨又舒适,刚好合适。

  

  叶修在房间里收拾衣柜,鼻子嗅到厨房里有他最喜欢的菜的味道传来时勾唇笑了笑。他完全可以想象那人现在的样子,清瘦的小青年系着个天蓝色的、上面还印着一把黄色的伞的小围裙,拿着锅铲站在厨房的氤氤氲氲里时,身影温暖得让他无论何时都感到心安。

  

  一切都刚刚好。

  

  家在这里,他在这里。

  

  还好跋山涉水一起走过,谁都没有松开手。

  

  飞机上的空调打得有点凉。

  

  叶修用毯子把自己和许博远一起包裹住,两人依偎在一起,汲取着对方的热度。

  

  “睡吧,醒了就到了。”

  

  “嗯,你也休息休息,前几天你不是才熬夜做了战术分析。年纪大了,别总熬夜。”

  

  许博远揉了揉眼睛,伸手将叶修肩膀那里的毯子掖好,再将头贴上叶修的肩膀,寻着一个舒服的位置靠住,很快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叶修右手在毯子下握着他的左手,此刻怕影响到他,也不敢有什么大动作,只是用另一只手轻轻抚摸许博远的毛茸茸的头顶,动作温柔得像对待一只怕生的小动物。

  

  从他在叶秋婚礼上注意到许博远毫不掩藏的艳羡表情时,就开始计划着这一天了。

  

  即使他们不需要什么来证明他们相爱,但哪怕能留下一个纪念对他们来说也是很有意义的。

  

  他在乎,他就在意他的在乎。

  

  未来还有几十年,一百年?

  

  但愿老了,还能执手笑谈当年。

  

  仍然像最初一样爱着吗?

  

  不是,是会一天比一天更爱。

  

  无论现实如何变化,我都拥有你手心的温度。

  

  此生不渝。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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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常识性错误或者语法错误都请指正我>< 我这方面很弱,逻辑也不太好……

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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